企业诚信承诺书
关于企业诚信承诺书范文集锦9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诚信承诺书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省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省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竞争性商务谈判,我公司成为了20xx年曲靖分公司(废铁、钢绞线、机柜、板件等)的回收企业。为了促进企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及对社会的应以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诚实守法。
二、 企业各类环保资质规范齐全,符合环保要求。具备处理该废弃物的场地、设施、技术工艺、人员及合法资质。
三、 我公司负责办理有关环保部门要求的各类审批手续。
四、 规范操作并定期检修治污设备,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并主动消减 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 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资料,对企业实行环保规范化管理。
六、 不设置暗管、暗口,不偷排直排废水,以正当方式排污。
七、 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不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新、改(扩)建项 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
八、 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不隐瞒、不欺骗,如实申报排污状况。
九、 不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及时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定危废处理协议。
十、 积极主动地采用低污染生产技术和设备,采用高治污处置设备。
十一、 建立良好和谐的厂群关系,无群众投诉情况的发生。
十二、 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厂家签定运输合同,执行环保规定。
十三、 建立完善的运输应急预案,保障报废蓄电池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十四、 在整个搬运、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始终处于密闭状况,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铅酸报废蓄电池,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项责任。
十五、 愿意承担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由此而产生的环保、安全、事故的责任。
十六、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贵公司无任何关联。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x月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2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使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苏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苏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苏州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二○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3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xx] 号的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 本投标(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 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 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报价)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它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吉安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4
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司系设立于XX省的勘察设计企业,近两年内无违规违法行为,无行政处罚记录,诚信状况良好。
同时,我司承诺在陕进行业务活动时,将严格遵守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为维护陕西省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尽绵薄之力。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5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6月16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6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诺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7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本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它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承诺人: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8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邳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9
xxxxxxxx公司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以下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五)采取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与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xxxxxx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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